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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时间线:
成本触发时间:2026年1月1日起,只要货物在这个时间之后进入欧盟海关,就会产生CBAM碳成本。
实际交钱时间:2027年2月欧盟才开始卖CBAM证书,进口商要在2027年9月30日前,把2026年全年进口货物的碳税一次性缴清——不是2026年当年交钱,但成本是2026年的货物就已经产生了。
CBAM是按"货物到港时间"判定,不是按签合同时间,所以:
1. 去年执行、今年发货的项目:如果这批货是2026年1月1日之后到欧盟,那就要算CBAM,哪怕你2024年就签了合同,只要今年才清关,就必须合规申报、承担碳成本。
注意:如果这批货是2025年生产的,排放数据用2025年的;如果是2026年生产的,用2026年的,不能混在一起算。
2. 现在签、明年交货的项目:2027年交货的话,完全在正式征收期内,必须把CBAM的碳成本算进报价里,不然你会亏——比如现在欧盟ETS碳价大概80欧元/吨,客户要提前把这个成本预留出来。
不同CN编码必须分开:CBAM是按欧盟8位CN编码来管控的,比如你工厂既出口冷轧钢板(7209.15)又出口镀锌板(7210.49),这两个是不同的CN码,必须分开核算、分开申报,不能混在一起。
同一CN编码、同一工厂,可以用年度平均:如果你同一个工厂,全年生产同一种CN编码的产品,不管你分多少批发给不同客户,你不用每批都单独算排放——可以算一个全年的平均排放强度,分给不同的客户就行,这样能减少你的核算工作量。
每批货物都要单独申报:哪怕是同一个CN码、同一个工厂,你每批发货到欧盟,客户都要在清关的时候,把这批货的数量、对应的排放数据报上去,不能把你全年的产量一次性报了。
是"单批次货物+对应CN编码+生产工厂"的粒度,不是整个厂混报,具体规则是:
不同CN编码必须分开:CBAM是按欧盟8位CN编码来管控的,比如你工厂既出口冷轧钢板又出口镀锌板,这两个是不同的CN码,必须分开核算、分开申报,不能混在一起。
同一CN编码、同一工厂,可以用年度平均:如果你同一个工厂,全年生产同一种CN编码的产品,不管你分多少批发给不同客户,你不用每批都单独算排放——可以算一个全年的平均排放强度,分给不同的客户就行,这样能减少你的核算工作量。
每批货物都要单独申报:哪怕是同一个CN码、同一个工厂,你每批发货到欧盟,客户都要在清关的时候,把这批货的数量、对应的排放数据报上去,不能把你全年的产量一次性报了。
计算公式:应缴CBAM费用 = (产品实际隐含排放强度 - 欧盟基准值) × 货物数量 × 欧盟ETS周平均碳价 - 国内已缴碳成本
需要准备的3类核心数据:
1. 直接排放数据:你工厂生产过程中,燃料燃烧的排放量(比如烧煤、天然气的量 × 对应排放因子),还有工艺排放(比如水泥煅烧、电解铝的工艺排放),要拿燃料采购发票、生产计量记录来支撑。
2. 间接排放数据:你生产这批产品用了多少外购电力/蒸汽,乘以对应的电网排放因子——如果你用了自发自用的绿电,这部分的排放可以按0算。
3. 上游前体排放数据:如果你生产产品用了CBAM管控的原材料(比如你做铝型材用了铝锭,做螺钉用了粗钢),必须要上游供应商给你这些前体的排放数据,相当于把上游的碳也算到你的产品里——缺这个数据,欧盟会直接用最高的默认值,你的成本会涨很多。
不存在"抵消、抵扣"效果,仅能从源头减少产品核算碳排放基数,不属于税后抵扣政策。
光伏的作用是通过减少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来降低核算值,但并非一种税收减免或抵扣机制。
CBAM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俗称"碳关税"),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,核心是进口产品按隐含碳排放与欧盟ETS碳价补差,防止碳泄漏。
对中国企业:出口欧盟六大行业(钢铁/铝/水泥/化肥/氢/电力)必须核算全链条碳足迹,提供第三方核查数据,否则货物滞港或罚款。
中国出口商不需要自己申报,法律上完全不用你申报。只需要把产品的隐含碳排放数据+第三方核查报告交给欧盟客户,由他去欧盟系统里做季度和年度申报。
CBAM证书由欧盟进口商购买。
实际操作中,CBAM将产品分为"简单产品"和"复杂产品":
简单产品:生产过程无需CBAM管控的原材料,其前体排放为零,只需计算生产过程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。
复杂产品:还需叠加上游相关前体(即受CBAM管控的原材料)的隐含排放。
普通绿证不认,仅严格物理绿电可减。
欧盟认可绿电三条件:
1. 签署直接物理PPA(非证书采购)
2. 发电与生产设施直连电网,有官方证明
3. 小时级电量匹配(发电 = 生产用电时段)
仅买绿证、不满足三条件:减排无效,不能抵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