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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AM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俗称“碳关税”),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,核心是进口产品按隐含碳排放与欧盟ETS碳价补差,防止碳泄漏。
对中国企业:出口欧盟六大行业(钢铁/铝/水泥/化肥/氢/电力)必须核算全链条碳足迹,提供第三方核查数据,否则货物滞港或罚款。
关键时间点:2026年1月1日起,货物在这个时间之后进入欧盟海关就产生碳成本;但实际交钱要等到2027年2月欧盟开始销售CBAM证书,进口商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把2026年全年进口货物的CBAM费用一次性缴清——不是2026年当年交钱,但成本从2026年的货物就已经产生。
CBAM是按“货物到港时间”判定,不是按签合同时间,所以:
1. 去年执行、今年发货的项目:如果这批货是2026年1月1日之后到欧盟,那就要算CBAM,哪怕你2024年就签了合同,只要今年才清关,就必须合规申报、承担碳成本。
注意:如果这批货是2025年生产的,排放数据用2025年的;如果是2026年生产的,用2026年的,不能混在一起算。
2. 现在签、明年交货的项目:2027年交货的话,完全在正式征收期内,必须把CBAM的碳成本算进报价里,不然你会亏——比如现在欧盟ETS碳价大概80欧元/吨,客户要提前把这个成本预留出来。
中国出口商不需要自己申报,法律上完全不用你申报。只需要把产品的隐含碳排放数据+第三方核查报告交给欧盟客户,由他去欧盟系统里做季度和年度申报。
CBAM证书由欧盟进口商购买。
是“单批次货物 + 对应CN编码 + 生产工厂”的粒度,不是整个厂混报。
先厘清一个编码:你熟悉的HS code,在CBAM里对应的是欧盟8位CN编码——HS是国际通用的前6位,欧盟在它后面又细了2位,申报以CN编码为准。
不同CN编码必须分开:比如你工厂既出口冷轧钢板(7209.15)又出口镀锌板(7210.49),这两个是不同的CN码,必须分开核算、分开申报,不能混在一起。
同一CN编码、同一工厂,可以用年度平均:如果你同一个工厂、全年生产同一种CN编码的产品,不管你分多少批发给不同客户,不用每批单独算排放——可以算一个全年的平均排放强度,分给不同客户,减少核算工作量。
每批货物都要单独申报:哪怕是同一个CN码、同一个工厂,每批发货到欧盟,客户清关时都要把这批货的数量、对应的排放数据报上去,不能把全年产量一次性报了。
计算公式:应缴CBAM费用 = (产品实际隐含排放强度 - 欧盟基准值) × 货物数量 × 欧盟ETS周平均碳价 - 国内已缴碳成本
需要准备的3类核心数据:
1. 直接排放数据:你工厂生产过程中,燃料燃烧的排放量(比如烧煤、天然气的量 × 对应排放因子),还有工艺排放(比如水泥煅烧、电解铝的工艺排放),要拿燃料采购发票、生产计量记录来支撑。
2. 间接排放数据:你生产这批产品用了多少外购电力/蒸汽,乘以对应的电网排放因子——如果你用了自发自用的绿电,这部分的排放可以按0算。
3. 上游前体排放数据:如果你生产产品用了CBAM管控的原材料(比如你做铝型材用了铝锭,做螺钉用了粗钢),必须要上游供应商给你这些前体的排放数据,相当于把上游的碳也算到你的产品里——缺这个数据,欧盟会直接用最高的默认值,你的成本会涨很多。
判断“简单产品”还是“复杂产品”:这一步决定你要算几层——生产过程不用CBAM管控原材料的,是简单产品,前体排放按零处理,只算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;用了管控原材料的是复杂产品,还要把上游前体的隐含排放叠加进来。定错这一层,算出来的排放强度会差很多,所以核算前先做产品分类。
先说结论:光伏、绿电、绿证都没有“抵消、抵扣”效果。它们只能从源头减少产品核算的碳排放基数——通过减少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来降低核算值,不是税后减免,也不是可以拿来“抵”碳关税的政策工具。
光伏:自发自用的绿电,这部分间接排放可以按0算,这是它唯一的作用路径。
绿证:普通绿证欧盟不认。只有严格的物理绿电才被认可,且要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。
欧盟认可绿电的三条件:
1. 签署直接物理PPA(非证书采购)
2. 发电与生产设施直连电网,有官方证明
3. 小时级电量匹配(发电 = 生产用电时段)
仅买绿证、不满足三条件:减排无效,不能抵扣。所以做绿电规划时,先确认能不能拿到小时级匹配的凭证,再决定投入方式,不然钱花了、碳成本一分没降。
ESPR是什么:欧盟《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》,2024年7月生效,取代原生态设计指令。它管的不只是“能不能卖”,而是“够不够绿”——产品必须在设计阶段就满足可持续性要求。
DPP是什么:数字产品护照,每件产品附带一份可扫码访问的数字记录,涵盖材料成分、产地、碳足迹、可修复性等信息,是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。
什么时候轮到你:ESPR按产品类别分批推进——2025–2026年陆续出台授权法案,2027年起纺织、电子等优先品类开始要求DPP,2030年前覆盖绝大多数在欧盟销售的产品。具体品类与指标以授权法案为准。
优先批次:纺织与服装(纤维成分、耐穿性、微塑料释放)、电子与电器(能效、可修复性评分、备件供应)、家具与钢铁铝制品(材料追溯、耐久性、可回收性设计)。
电池是例外,要单独看:电池走另一部法规——欧盟《电池法规》(EU) 2023/1542,2027年2月18日起EV、LMT与2kWh以上工业电池须逐块携带电池护照。
除DPP之外,ESPR还对可回收性与再生料含量提出强制下限、对耐用与可修复提出要求,并禁止销毁未售出的消费品。
EUDR是什么:欧盟《零毁林法案》,2023年6月生效。出口到欧盟的七类大宗商品及其衍生制品,必须证明既不来自毁林地块,也符合原产国法律,并提供地块级地理坐标。
七类管控商品:木材、棕榈油、橡胶、咖啡、可可、大豆、牛肉与皮革,涵盖原料及其衍生制品(如木家具、橡胶制品、巧克力、皮革制品)。
什么时候开始:大中型运营商2025年12月30日起履行尽职调查义务,小微运营商2026年6月30日起纳入适用范围。
三道硬门槛:1. 零毁林——商品及其原料不得来自2020年12月31日之后发生毁林或森林退化的地块;2. 合法生产——符合原产国的土地使用、环保、劳工与税收等法律法规;3. 地块可定位——提供全部原料产地的地理坐标,并提交尽职调查声明(DDS)取得参考编号。
没有DDS与地块坐标,商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。这不是多一道手续,是准入门槛。
PPWR是什么:欧盟《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》,2025年2月生效,取代原包装指令,对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包装(含进口包装)提出可回收性设计、再生料含量、减量、有害物质限值与统一标签要求。
什么时候开始:2026年8月12日全面适用,进口包装同受约束;2028–2030年再生料含量与可回收性设计按门槛逐级提高;2030年起目标进一步收紧。
五项核心要求:1. 可回收性设计——所有包装须按可回收性分级标准设计,不达标将逐步限制上市;2. 再生料最低含量——塑料包装须达到分阶段的再生材料含量比例;3. 减量与空隙率——限制过度包装与空腔比例,电商与集合包装有明确上限;4. PFAS限值——食品接触包装的全氟物质含量受严格限值约束;5. 统一标签——材料标识、分类指引与数据载体标签须统一格式。
此外,多类一次性塑料包装被禁止或受限,需替换为可复用方案。
容易漏掉的一点:这条法规管的是包装本身,不是产品。很多出口企业把注意力放在产品合规上,忽略了外箱、内衬、缓冲材料也在管控范围内。
先说规则:CPF不接受自证。商品必须挂靠亚马逊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或项目,自己出一份声明没有用。
为什么值得做:携带气候友好标识的商品可获得专属流量入口——买家可按标识筛选,认证商品进入独立专区;绿色标识提供第三方背书,降低欧美买家的决策成本;碳足迹与材料数据还可复用于ESPR、PPWR等其他欧盟要求。
四条常见认证路径:1. 产品碳足迹类——按ISO 14067等方法学核算产品碳足迹并取得第三方核证,如Carbon Trust、ClimatePartner;2. 再生材料类——GRS、RCS等再生材料含量认证,适合纺织、包装与日用品;3. 林业与生物基类——FSC等负责任林业认证,适用于纸品、木制品与家具;4. 能效与运输类——如Compact by Design等以包装与运输效率为评估口径的亚马逊自有项目。
四步落地:路径匹配 → 数据准备与核算 → 第三方认证 → 绿标上线。证书有有效期,到期要续证,否则标签会掉。